館際合作辦法
館際合作辦法說明
- 服務辦法
一、服務項目
國內、外圖書館之文獻複印及圖書互借。
二、服務宗旨
彌補館藏資源不足,支援教學及研究之需,提高圖書館服務品質。
三、服務對象
本校教職員生及合作館。
四、館際合作服務相關規定
1. 於著作權法規定範圍內,圖書館可代申請者向它館申請複印期刊或借書。
2. 申請方式:
(1) 請至【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】申請讀者帳號,待館員審核確認後以E-mail通知,即可登入使用。
(2) 所有申請件一律透過全國館際合作系統,填寫線上申請單,不受理書面申請。
3. 其他相關規定:
(1) 本館讀者透過館際合作所借之圖書,其寄回之掛號郵資由讀者自行負擔。
(2) 本館讀者向合作館所借圖書,應如期歸還,如有逾期或遺失情事,其罰款或賠款等所需之相關費 用,悉依照合作館規定,由借閱人自行負擔,不得欠款。
(3) 欠款罰則--本館讀者向合作館申請複印或借書所發生之一切費用或責任未清,不予辦理離校手續。
五、處理狀況及收費規定
1. 讀者向本館提出申請後,可至【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】中追蹤處理狀況,或洽本館館際合作負責人。
2. 國內資料處理時效、收費標準,及圖書借閱期限,悉依各合作館相關規定辦理。
3. 國外館合申請件收費標準,悉依國科會科資中心規定。
- 申請流程
首次使用者
申請帳號→E-MAIL 通知審核結果→進入全國館際合作系統→填寫館際合作線上申請單→圖書館複查後轉遞被申請館→申請件退件或到件→E-MAIL 申請者退件或取件通知→申請件退件或到件
已有帳號使用者
進入全國館際合作系統→填寫館際合作線上申請單→圖書館複查後轉遞被申請館→申請件退件或到件→E-MAIL 申請者退件或取件通知→申請件退件或到件
- 相關連結
若有問題請洽圖書館流通服務台
Ext.6283、628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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